独立法条

保险集团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

第七章 非保险子公司管理

第六十一条

保险集团公司应当加强商标、字号管理,明确非保险成员公司使用本公司商标、字号的具体方式和权限等,避免声誉风险传递。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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