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集团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

第六章 资本管理

第四十八条

保险集团公司应当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目标、行业情况和国家有关规定,有针对性地制定保险集团公司及其金融类子公司至少未来3年的资本规划,并保证资本规划的可行性。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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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集团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