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领事认证办法 / 第四条独立法条领事认证办法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领事认证机构办理领事认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真实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机关外交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