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领事认证办法 / 第三十七条独立法条领事认证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申请人以及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行为之一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制定机关外交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