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领事认证办法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领事认证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章 领事认证程序第二十四条申请人提交的办理领事认证的文书在两页及以上的,应当采用火漆加封、加盖骑缝章或者加盖钢印等不易被拆换的方式进行装订。制定机关外交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