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领事认证办法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领事认证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章 领事认证程序第二十二条领事认证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向申请人核实申办领事认证的目的和领事认证书的用途等情况,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制定机关外交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