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领事认证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领事认证程序

第二十一条

申请办理领事认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二)填写真实、完整、准确的申请表; (三)申请领事认证的文书; (四)领事认证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制定机关
外交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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