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领事认证办法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领事认证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章 领事认证程序第二十一条申请办理领事认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二)填写真实、完整、准确的申请表; (三)申请领事认证的文书; (四)领事认证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制定机关外交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