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领事认证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领事认证办法第十五条第二章 印鉴和签名式样的备案第十五条驻外使馆、领馆以及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应当对驻在国认证机构的印鉴和签署人员的姓名、职务和签名式样进行备案。制定机关外交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