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领事认证办法第十五条

第二章 印鉴和签名式样的备案

第十五条

驻外使馆、领馆以及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应当对驻在国认证机构的印鉴和签署人员的姓名、职务和签名式样进行备案。

制定机关
外交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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