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领事认证办法第十二条

第二章 印鉴和签名式样的备案

第十二条

国内公证机构以及其他证明机构应当将相应印鉴以及公证员、签署人的签名式样向外交部、地方外办进行备案。

制定机关
外交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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