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领事认证办法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领事认证办法第十二条第二章 印鉴和签名式样的备案第十二条国内公证机构以及其他证明机构应当将相应印鉴以及公证员、签署人的签名式样向外交部、地方外办进行备案。制定机关外交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