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部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暂行规定》的通知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教育部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办学机构应当建立办学质量保障制度。办学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开其办学情况。办学机构应当向主管机关提交年度办学报告,接受主管机关依法组织的办学质量评估。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