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部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暂行规定》的通知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教育部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办学机构可以依法依规自主确定招生范围、标准和方式,招生标准应当不低于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同类专业在其所属国(地区)的标准。鼓励办学机构招收境外学生。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