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暂行规定》的通知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办学机构取得办学许可后,依法进行法人登记。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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