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经营者涉嫌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据《反垄断法》和《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进行调查。 本规定所称反垄断执法机构包括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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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