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不得在行使知识产权的过程中,对条件相同的交易相对人实行差别待遇,排除、限制竞争。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