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六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按照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报告本单位消费投诉数据、消费投诉处理工作情况,并对报送的数据、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