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银行保险机构消费投诉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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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