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一条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设立消费投诉转办服务渠道,方便投诉人反映与银行保险机构的消费纠纷。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