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 第二十九条独立法条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章 附 则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1994年8月15日建设部发布的《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建设部令第36号)同时废止。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