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和审批,适用本办法。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