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 第一条独立法条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一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本办法。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