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第三条

认定文物,由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负责。认定文物发生争议的,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作出裁定。 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的要求,认定特定的文化资源为文物。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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