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三十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2010年1月21日公布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同时废止。 本办法施行前已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各类场所,应当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内达到本办法规定的条件。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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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三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