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丢失或者损毁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