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农药包装废弃物,是指农药使用后被废弃的与农药直接接触或含有农药残余物的包装物,包括瓶、罐、桶、袋等。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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