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按《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给予处罚。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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