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医疗机构制剂的配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