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渔船作业避让规定 / 第九条独立法条渔船作业避让规定第九条第二章 通 则第九条拖网渔船应给下列渔船让路: 1.从事定置渔具捕捞的渔船; 2.漂流渔船; 3.围网渔船。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