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渔船作业避让规定 / 第四十七条独立法条渔船作业避让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七章 号灯、号型和灯光信号第四十七条下列船舶应显示在航船的号灯: 1.未拖带灯船的围网船在航测鱼群时; 2.对拖渔船中等待他船起网的另一艘船; 3.其他脱离渔具的漂流中的船舶。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