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渔船作业避让规定 / 第四条独立法条渔船作业避让规定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在解释和遵行本规定各条规定时,应适当考虑到当时渔场的特殊情况或其他原因,为避免发生网具纠缠、拖损或船舶发生碰撞的危险,而采取与本规定各条规定相背离的措施。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