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渔船作业避让规定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围网渔船之间的避让责任和行动

第三十三条

在追捕同一的起水鱼群时,只要有一船已开始放网,他船不得有妨碍该放网船正常作业的行动。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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