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渔船作业避让规定第三十一条

第四章 围网渔船之间的避让责任和行动

第三十一条

船组在灯诱鱼群时,后下灯的船组与先下灯的船组间的距离应不少于1000米。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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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船作业避让规定第三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