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渔船作业避让规定第三十条

第三章 拖网渔船之间的避让责任和行动

第三十条

准备起网的渔船,应在起网前10分钟显示起网信号,夜间应同时开亮甲板工作灯,以引起周围船舶的注意。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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