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渔船作业避让规定 / 第三十条独立法条渔船作业避让规定第三十条第三章 拖网渔船之间的避让责任和行动第三十条准备起网的渔船,应在起网前10分钟显示起网信号,夜间应同时开亮甲板工作灯,以引起周围船舶的注意。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