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渔船作业避让规定 / 第二十八条独立法条渔船作业避让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章 拖网渔船之间的避让责任和行动第二十八条放网中渔船,应给拖网中或起网中的渔船让路。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