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渔船作业避让规定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拖网渔船之间的避让责任和行动

第二十六条

不得在拖网渔船的网档正前方放网、抛锚或有其他妨碍该渔船正常作业的行动。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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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船作业避让规定第二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