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渔船作业避让规定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拖网渔船之间的避让责任和行动
第二十三条
多对渔船在相对拖网作业相遇时,如一方或双方两侧都有同向平行拖网中的渔船,转向避让确有困难,双方应及时缩小网档或采取其他有效的措施,谨慎地从对方网档的外侧通过,直到双方的网具让清为止。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拖网渔船之间的避让责任和行动
多对渔船在相对拖网作业相遇时,如一方或双方两侧都有同向平行拖网中的渔船,转向避让确有困难,双方应及时缩小网档或采取其他有效的措施,谨慎地从对方网档的外侧通过,直到双方的网具让清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