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渔船作业避让规定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渔船作业避让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章 拖网渔船之间的避让责任和行动第二十一条追越渔船应给被追越渔船让路,并不得抢占被追越渔船网档的正前方而妨碍其作业。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