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渔船作业避让规定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渔船作业避让规定第十三条第二章 通 则第十三条各类渔船在起、放渔具过程中,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