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进出口商品免验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进出口商品免验办法第十五条第三章 免验审查第十五条对已获免验的进出口商品,需要出具检验检疫证书的,海关应当对该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检疫。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