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第三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四十一条

招标人应建立完整的招标档案,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保存。招标档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文件; (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三)评标报告; (四)中标通知书; (五)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 (六)向通信行政监督部门提交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备案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报告表》; (七)其他需要存档的内容。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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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