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第三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过“管理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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