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为“通信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