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第二章 招标和投标

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截止之日后,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或者召开投标预备会的,应当向全部潜在投标人发出邀请。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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