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通信工程以及与通信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其中,通信工程包括通信设施或者通信网络的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施工;与通信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通信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通信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与通信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通信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 制定机关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