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章 招标和投标第十五条编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当使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文本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范本。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