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第二章 招标和投标

第十二条

资格预审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资格预审公告; (二)申请人须知; (三)资格要求; (四)业绩要求; (五)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六)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方式;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资格预审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预审文件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资格预审的依据。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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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