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第四十四条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执行董事”指在银行保险机构除担任董事外,还承担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董事;“独立董事”“外部监事”指在银行保险机构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且与银行保险机构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监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指按照相关规定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董事监事。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附则
本办法所称“执行董事”指在银行保险机构除担任董事外,还承担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董事;“独立董事”“外部监事”指在银行保险机构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且与银行保险机构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监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指按照相关规定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董事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