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第三十七条

第四章 评价应用

第三十七条

银行保险机构应当把履职评价作为加强董事会、监事会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对评价结果的有效应用,引导董事监事改进履职行为,推动董事会、监事会规范自身运作。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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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第三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