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邮政业安全运行的监测预警,建立安全信息管理体系,收集、分析与邮政业安全运行有关的信息,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与有关部门共享与安全运行有关的信息。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