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四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依法向从业人员提供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