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部办公厅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印发《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九条独立法条教育部办公厅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印发《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九条第九条测试站点应在测试前为应试人提供测试流程和测试方式的培训和导引服务。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 中国残联办公厅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